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为进一步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,加强学校安全信息的收集与反馈,充分发挥研究生在安全教育管理活动中的主体作用,决定建立研究生安全员队伍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各培养单位设立研究生安全员制度。具体机构组成和人员设置由各培养单位制定,原则上每班1名,院级负责人1-2名,研究生安全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,熟悉安全工作的政策、制度和规定,积极开展提升研究生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等工作。
2.安全员工作职责主要是及时掌握各种安全隐患信息,特别是涉及安全稳定倾向性、苗头性、预警性、行动性的信息;关注网络舆情,掌握平时特别是在重大节日、重大活动、重要时间节点期间研究生动态,做好疫情防控和有关信息报送工作。
3.学校主要负责校级安全员(各学院主要负责人)业务培训、工作指导、机制建立等;学院主要负责院级安全员的培养管理、队伍建设、机制建立等,将安全员纳入院级学生干部体系考核管理。
4.请各培养单位于10月11日前上报院级安全员名单(见附件),通过邮箱发送至[email protected]。
党委研究生工作部
2020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