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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基本情况的函

2023.12.21

各培养单位党委:

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,强化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和业务水平,经研究,现请各培养单位报送本单位研究生专职辅导员人员名单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各培养单位原则上需按照师生比1:300的比例配备研究生专职辅导员。研究生人数不满300人的,至少配备1名专职研究生辅导员(可兼任其他辅导员工作)。

二、明确作为研究生辅导员的,原则上其岗位职责在当年度的调换要通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同意。

三、此名单需加盖培养单位党委公章,并于2023年12月26(周二)日前报送至思政科(联系人史永波,电话13016452859,电子邮件:[email protected]



内部绝密传真党委研究生工作部

2023年1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