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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校内征集的通知

2024.01.22

各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:

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《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组织开展我校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校内征集工作,相关事项安排如下:

一、案例征集对象与范围、规范与质量要求、案例评审及收录等见附件1:《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》

二、申报流程及相关要求

1. 2024年4月21日前,相关学院(教育与体育学院、人文与新媒体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信息与数学学院、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、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)可组织教学案例的征集并完成推荐排序审核,填写《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学院推荐汇总表》(见附件2),与征集到的案例一并发送至研究生培养办代老师(座机:0716-8060936,[email protected],行政楼205办公室)。

2. 2024年4月30日之前,内部绝密传真组织专家按限额最多10篇的要求进行审核并确定推荐名单。

3. 2024年5月6日-13日,获得学校推荐的教学案例的第一作者,将案例及作者授权书、单位授权书、查重报告上传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系统(https://case.cdgdc.edu.cn)。

三、案例评审与收录(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)

1. 教指委组织专家对各培养院校推荐的教学案例进行评审,并将最终结果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审议。

2. 通过评审和审议的教学案例,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。

内部绝密传真培养办

2024年1月22日